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4-10-11 11:57:00


为促进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24年修订)》,经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对本单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前应取得的学术成果要求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应当由研究生攻读、申请学位期间完成,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二、研究生可以以学术论文、专利、专著、鉴定、奖项、版权、新产品、新标准等多种形式呈现学术成果,同一个成果仅可用于一位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

三、学术学位博士(一级学科代码:0502   一级学科名称: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代码:0401     一级学科名称:教育学    二级学科代码:040102    二级学科名称: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

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相关学术论文至少1篇。

期刊级别要求: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和其他本学科领域重要期刊(法国研究、中国朝鲜语文、外国语文、山东外语教学、中小学外语教学、外语与翻译、中国科技翻译、日本研究、外国语言文学)。

学术论文署名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包括本人署名第一,或者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并且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南师范大学。

学术学位硕士(一级学科代码:0502    一级学科名称:外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硕士(一级学科代码:0401     一级学科名称:教育学       二级学科代码:040102     二级学科名称: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

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451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教育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045108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学科教学(英语)  )

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551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翻译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055101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英语笔译   )

    无

八、若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达到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但达到申请毕业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可以申请论文答辩,先申请毕业,但暂不审议学位。在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前提下,硕士毕业后一年内、博士毕业后两年内,达到学术成果要求者,可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九、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修订后的规定适用于2024年9月1日后入学(即2024级开始)的研究生,2024年9月1日前入学的研究生可按入学时的规定执行,亦可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年11月1日


电话:

学院办公室:85211329 | 本科学工办:85211330

硕博学工办:85210896 | 研究生招生咨询:85215121

本科教务办:85211406/85211746

成教教务办:85211331 | 自考教务办:852109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文科楼

邮编:510631

学生工作意见邮箱:cym@scnu.edu.cn

Copyright © 2024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