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14 17:33:34

各支部、各单位: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华师党委〔2016〕34号)的要求,经学院党委讨论,现将我院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围绕“两学一做”深入开展教育学习 

      以“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夯实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基础,提高大学生廉洁诚信意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院发展和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突出教育对象和重点内容,结合岗位实际针对性开展活动 

      教育对象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学院将根据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好纪律教育活动。

(一)强化党性宗旨教育,努力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着眼于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组织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组织,不忘初心、为民服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争做合格党员。 

(二)强化党规党纪教育,不断规范从政行为。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特别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处处用党规党纪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尤其要突出政治纪律教育,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执行。

(三)强化优良作风教育,促进校风、教风、学风。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持续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宣传教育,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大力开展家风建设教育,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以良好家风带民风、政风,促校风、教风、学风。 

三、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持续至9月底。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保证不少于5天的学习时间(含自学),确保教育学习内容的落实。 各支部、各单位要在传承以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创新丰富教育载体形式,广泛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分众式和启发式教育。注重廉洁文化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典型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勤廉兼优正面典型和道德模范作用,加大示范教育力度,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勤廉从政。

      各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纪律教育各项工作,重点完成规定动作:结合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举行一次党员干部“党内两项法规”知识测试,组织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勤廉典型的示范教育,组织开展“清廉修身、廉洁齐家”系列教育活动。 

学校纪委将发放有关广东正风反腐系列丛书,包括:《2016·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廉洁齐家——党员干部教育读本》、《微腐败警示录——违规违纪100个典型案例剖析》,拍摄《陨落的“新星”》、《疯狂抢建背后的贪腐乱象》等反面典型电教片,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资料。 

四、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求 

      学院党委将按照学校党委和纪委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查指导,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精心组织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认真落实今年纪律教育各项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特色活动、创新做法或亮点,发现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所采取的整改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以信息形式及时报送学院党委(联系人:方晓湘,联系电话:85211330,电子邮箱:345250208@qq.com),并于9月29日前将学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书面总结材料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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