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我校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1 16:50:00

各位教职员工:
      2013年1月15日校第九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章程》(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爱心互助基金”),是我校帮助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减轻医疗费负担,提高广大教职工健康保险系数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发扬“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弘扬团结友爱、奉献爱心的传统美德的具体表现。爱心互助基金为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下属基金,归基金会管理。爱心互助基金的办事机构设在校工会办公室和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履行各办事机构的职责,办理爱心互助基金的相关事项。
根据我校2014年6月27日《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通知》(华师〔2014〕91号),该基金的申请通过下列程序进行(请各位教职员工详细阅读附件1和附件2后,以自愿为原则进行申请)。
1.启动时间:2014年9月18日。
2.首批入会申请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
3.入会申请条件:凡属我校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承认并遵守爱心互助基金章程,均可申请成为爱心互助基金会员。
4.会费收取:2014年10月开始收取会费,2014年只收10、11和12月共计3个月的会费30元。(以后按年收取,具体参见附件1。)
5.参加者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入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部门工会。申请表获取方式:
(1)直接到何川老师处领取;
(2)自行下载附件3打印。
6.申请入会的教职工填写好申请表后,请于10月13日前交到何川老师处,由学院工会汇总并统一上报校工会。
7.电子会员手册已经挂网(校工会网站首页→特色工作→爱心互助基金→爱心互助基金会员手册),可以自行下载查阅。



附件1: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附件2: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3:基金入会申请表

 

电话:

学院办公室:85211329 | 本科学工办:85211330

硕博学工办:85210896 | 研究生招生咨询:85215121

本科教务办:85211746 | 成教教务办:852109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文科楼

邮编:510631

学生工作意见邮箱:cym@scnu.edu.cn

Copyright © 2023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