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教职工歌手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1 22:08:00

请有歌唱特长的各位教职工阅读以下通知并踊跃报名参加。联系人:凌达老师。
华南师大2008年“唱响金秋”校园歌手比赛方案
一、比赛活动背景及主题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又是华南师范大学建校七十五周年。在这一值得庆祝和纪念的光辉日子里,为激励广大师生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传承华师传统,颂扬华师精神,凝聚力量,开拓未来,共建和谐奋进的华南师范大学,校工会特举办2008年“唱响金秋”校园教职工歌手比赛。
二、比赛活动要求
围绕活动主题,多种形式表现。因此,本项比赛提出以下要求:
1、比赛演唱曲目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能反映出学校、社会30年来的发展进步,并能从一定角度上体现华师传统和华师精神。
2、表演风格和表演形式不限,力求以生动活泼的表演效果以更好地感染、教育广大师生。
3、进入前15名决赛者,增加以华南师大建设发展成就为主要内容的答题环节。
三、比赛办法
1.赛程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2.参赛选手要求: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选派教职工选手参赛。参赛者可以是个人独唱,也可以是2—4个人的演唱组合(组合评奖按照个人评奖方式出成绩),每个部门工会参赛选手不超过3人(组)。
3.参赛曲目要求:每一(组)参赛选手演唱1首歌曲,曲目自定,时间控制在3分钟至5分半钟之间。鼓励创作作品(包括填词)参赛,并另设奖项。
4.伴奏形式自定。舞台有钢琴供选手选用。决赛时允许加入伴舞等辅助表演形式。
四.奖项设置(共15名):
1)最佳歌手奖(3名)
2)另设:创作歌手奖(若干名)
活力歌手奖(若干名)
模仿歌手奖(若干名)
人气歌手奖(若干名)
台风歌手奖(若干名)
五、评奖办法:由专业评委进行评分。
1、初赛阶段:
以综合演唱分高低决定名次,综合演唱分排名前1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
以综合分(含综合演唱分和答题分)高低决定名次,综合分前3名的选手,再加唱1首曲目,以综合演唱分决出冠亚季军。另根据全体决赛选手的表演效果,分别评选出其他单项奖。
各项分值见下表

综合分(100分)单项奖评分

综合表演分答题分创作活力模仿人气台风
90分10分(10分)(10分)(10分)(10分)(10分)

六.奖金设置:
1)最佳综合表演奖(3名):
冠军(奖励个人:500元,奖励部门工会500元)
亚军(奖励个人:400元,奖励部门工会400元)
季军(奖励个人:300元,奖励部门工会300元)
2)创作歌手奖(若干名):(奖励个人:300元,奖励部门工会300元)
3)活力、模仿、人气、台风歌手(各若干名):(奖励个人250元,奖励部门工会250元)。
七、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5日。报名表格见于工会网页通知栏,下载填写后请部门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校工会办公室石老师处。
2.初赛时间: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时。
3.决赛时间: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晚8:00时。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2008年11月19日

 

电话:

学院办公室:85211329 | 本科学工办:85211330

硕博学工办:85210896 | 研究生招生咨询:85215121

本科教务办:85211406/85211746

成教教务办:852109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文科楼

邮编:510631

学生工作意见邮箱:cym@scnu.edu.cn

Copyright © 2024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