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院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20:25:20

学院各支部、各位党员: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现将组织我院全体党员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7年12月25日(周四)以前。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正式、预备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党支部为单位,优秀等次的占党支部党员总数10%以内。
四、评议内容
根据中组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3.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否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学院、学校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五、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1.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报告以及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意义。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党性分析,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填报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相互进行评议,最后由每个党员填写互评表(见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进行测评。评议时,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
4.组织评定。支委会对党员自我评价、现实表现、党员互评结果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将给予鼓励表扬,对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报上级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置。
六、评议要求
各支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学习、评议,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修养,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请各支部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本支部民主评议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和各个党员民主评议表送学院党委汇总、上报和存档。
联系人:方晓湘    联系电话:85211330    邮箱:345250208@qq.com
附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
2.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请下载] 关于学院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20171206(包含所有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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